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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炒锅修订标准即将发布重点修订技术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6 浏览次数:87
  QB/T 1237-1991《电炒锅》实施至今已经超过20年。2011年,有关部门针对这一标准已开展修订工作。据了解,新修订的《电炒锅》行业标准(标准计划编号2010-2729T-QB)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与行业内其他单位共同起草。该标准修订工作于2011年正式启动并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于2011年底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1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将征求意见稿发给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单位、检测机构和标准科研机构,公开征集行业意见。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标准已经于今年6月进入报批环节,有望于年底正式颁布。
  
  重点修订技术指标
  
  记者在新修订的《电炒锅》报批稿中看到,新版标准重点在技术要求方面做了修订。
  
  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助理张帆告诉《电器》记者,新标准是以市场现有产品为基础,通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形成的,充分体现目前市场流通和出口的电炒锅的基本性能和指标。据他介绍,标准最主要的技术指标集中在额定功率、温度均匀性和热效率等方面。
  
  记者在编制说明中看到,在额定功率方面,电炒锅对食材的容量不同或种类不同需要采取不同加热功率进行烹饪,且与锅体的体积大小相对应的加热功率也有所不同。标准起草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并结合其他液体加热器具的一些特性,决定对煎弧式电炒锅的额定功率和产品体积进行相应规定。
  
  据张帆介绍,温度均匀性是电炒锅的一项重要指标。针对这项指标,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宋永合对记者坦言,标准起草工作组曾出现过重大分歧。“由于不同企业产品的加热方式不同,温度均匀性也会不一样。根据《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报批稿把锅体表面的最高温度规定在270℃以下,锅体表面温度偏差在50℃以内。对市场内流通产品进行验证以及各厂家各自试验后,试验数据表明该标准能满足目前要求。”
  
  据记者了解,标准起草工作组最初对平底式电炒锅的测试方法也存在不同意见,原因是这一产品的加热方式有所不同。经过协商后,新修订的标准测试采取容器盛放区边缘向中心处10mm位置均匀取4个点,再取锅底中心点的办法,并将温度调至最高设定位置,电炒锅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干烧。在温控器开始动作3次后,连续测量记录3个周期,5个测试点的温度曲线,任意同一时间的最高温度点与最低温度差,最高温度值与最低温度值的偏差应在范围之内。
  
  修订的标准着重规定电炒锅的热效率。“由于电炒锅分为整体式和分体式,而不同的形式它的材质也有所不同,所以标准规定分体式电炒锅的热效率应不低于70%,铁锅体及不锈钢锅整体式电炒锅的热效率应不低于75%,铝锅整体式电炒锅的热效率应不低于80%。”张帆说。
  
  除此之外,容积偏差、防粘涂层、防粘性、升温时间、无故障运行等内容也是技术要求的重点内容。标准规定:锅体的实际容积应不小于额定容积的95%;对于带有防粘涂层的容器,防粘涂层应具有适当的附着力,在正常工作中无脱落;同时具有适当的防粘性,在正常使用中,容器表面无粘附食物;锅底中心温度达到200℃所需的时间,铝锅体不应超过5min,铁锅及不锈钢锅体不应超过7min;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00h,经无故障运行试验后,应仍能正常工作。
  
  修订源于产品形式多样化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厨电行业刚刚起步,电炒锅作为新兴品类,不仅消费者不了解,许多执法单位对该产品也只是停留在概念阶段。为了尽快规范市场,提升电炒锅行业的整体水平,1991年有关部门制定了《电炒锅》行业标准。”宋永合认为,当初设立这个标准,由于很多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品种繁多,所以标准的门槛设得比较低。经过20年的发展,原标准中的很多指标已经不能适用目前市场和产品的要求,因此重新修订《电炒锅》标准势在必行。
  
  张帆表示,电炒锅行业经过数年来的发展,产品的形状和功能都有很大变化。“以前电炒锅形式相对单一,以一体式产品为主,现在市场上分体式产品较多,也由原先仅有圆形锅变为如今比较流行的方形锅。此外,现在产品一般都有防粘涂层。”
  
  对于修订标准指标要求的难度,张帆表示,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制定标准时,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摸底试验,一般主流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能达标,只有质量实在不过关的产品才达不到要求。如果产品不达标,企业必须改善零部件寿命和改进加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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