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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农业局推行“三项制度” 加强对农药的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97
  7月20日,笔者在湖南炎陵县农业局采访时了解到,农药的使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直接、最重要因素,为有效的推进炎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炎陵县农业局将推行“三项制度”,加强监管,规范农药使用。
  
  一是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公布的农药审查目录,近期内将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所经营的农药是否通过了审查。
  
  二是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当前炎陵县农药市场主要存在品种多、药名混乱、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广告等主要问题。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内所有农药经营点的资格审查,对不合格的经营商店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取缔。
  
  三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炎陵县农业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在全县确定一定数量的高毒农药定点经销店,并进行挂牌管理,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实行实名制购药,建立健全高毒农药经销档案,严格控制在蔬菜生产区内经销高毒农药。对没有取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农资店不得经营高毒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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