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交通运输正文

常规租车方式合法性遭质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9 浏览次数:65
  近日,在租车公司长期存在的租车提供驾驶员的做法受到了质疑。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学宁公开表示,这种“租车又租人”的代驾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法规。据悉,目前黎学宁已经分别对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的工商、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这一情况。而上海、天津、北京工商及交通管理部门已给出答复,表示将对这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一时之间,长期存在的租车模式受到挑战。
  
  代驾租车涉嫌违规
  
  据悉,黎学宁质疑的是传统的“代驾租车”,即指客户在租用车辆时,汽车租赁公司会配上司机。而自驾租车和代驾租车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在法律性质上有着很大差别。根据法律定义,自驾租车是一种财产租赁,从行业属性上看,应划入汽车租赁业范畴;代驾租车实质上是一种客运经营,本质上属于出租汽车业。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了上海大部分租车公司后发现,几乎所有的租车公司都有“代驾租车”这个项目。一位租车公司的人员告诉记者,从租车市场诞生的那天起,代驾租车便开始存在。这是汽车租赁行业公开的规则,而且代驾租车比自驾租车的市场更加庞大,市场需求也更为强烈。
  
  事实上,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杭州等14个城市对汽车租赁行业的业务范畴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若想从事租车代驾服务,需要取得相关许可。据记者了解,迄今为止,国内没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获得过合法的租车代驾许可。
  
  对此,黎学宁认为“租车又租人”的代驾行为属于客运服务,必须取得客运资质。而租车公司暂未取得相关资质,属于非法运营。租车公司租的是车辆本身的使用权,提供司机属于劳务输出。除非租车公司要求客户先签租车单,再签一个劳务委派单,否则,这种“租车又租人”的行为即是触犯了法律。
  
  管理部门监管不统一
  
  据悉,之所以目前很多租车公司都提供这项服务,因为租车又租人的方式能够给租车公司提供很高的利润。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代驾租车的主要客户是企业、商务人士,属于租车业的高端消费群体,业务利润回报率相当高。
  
  从事代驾租车的利润,较自驾租车业务要高出一倍左右。自驾服务以每天24小时一单收费,而代驾业务分为日租、半日租和点对点(从一目的地至另一目的地)3种。如果调度合理,一个代驾司机一天接3-4单不成问题。由于单笔收费高,与自驾租车相比,代驾租车的利润高得惊人。
  
  除了利润高之外,法律管理的空白也造成了“代驾租车”在多地违规存在多年。黎学宁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各地代驾租车的管理部门不一,有的是城管部门,有的是交通部门,有的是公安局。除非有用户投诉,这些部门不会主动去查处,否则有“钓鱼执法”之嫌。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给予代驾租车合法地位,将由此引发一系列新问题。例如,代驾租车与出租车怎么界定,代驾租车如何与客运包车区别管理,以及代驾租车的驾驶员管理等。
  
  有关部门应慎重考虑相关问题,不要简单化处理。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